在分工思想的发展史上,斯密最先开启了用分工解释经济现象的先河,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是,斯密的遗产并没有在奉他为鼻祖的西方经济学中开出“绚丽的花朵”。马克思举起斯密所竖起的分工大旗,借以透视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轨迹。可以说,正是将斯密的分工遗产自觉为其分工思想的一个来源时,马克思才真正理解了斯密,他对分工进行了更加全面、彻底、科学的分析和阐述,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而鲜明的分工理论。
沿着马克思的文本探索其分工思想的历史发展理路,我们就会清楚地发现:尽管马克思并没有留下专门系统地论述分工的著作,但马克思对于分工的研究几乎贯穿于其理论研究的全过程。因此,我们要通过解读马克思的经典文本来全面梳理和理论地再现马克思分工思想的历史发展轨迹。正如巴里巴尔所述:我们“必须走近其学说,并优先考虑各种概念,且把它们的构建、解构、重建的运动上升为问题研究。”
一、分工的发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分工”
众所周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是马克思哲学的“秘密和诞生地”,也是马克思首次“发现分工”并阐发分工的经济学哲学内涵的重要文本。在这个融哲学、经济学与社会主义学说为一体的“结合体”中,包含着马克思后来进一步发展了的许多重要思想的萌芽、潜能和秘密。正如柯尔施所说:“《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内容上几乎预示了《资本论》全部批判的革命的认识。”如果从这个并不完整、带有片段性质的文本本身来看,马克思本人更多只是提出问题,而没有提供直接现成的结论,以至于麦克莱伦说:“要从这样一部探讨了包含有经济学、社会批判、哲学、历史、逻辑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不连贯的作品中得出结论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自从1932年公开面世以后,《手稿》就引起了旷日持久的争论,长期以来都是“斗争的论据,诉讼的藉口,防御的堡垒。”但是,无论围绕《手稿》的争论风浪多么激烈、意见分歧多么悬殊,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是:在《手稿》的理论研究中,马克思首次尝试将经济学与哲学结合起来,关于这一点,从题名似乎就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在这个时期,马克思是结合经济学来研究哲学,试图从哲学上揭示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过程,或者说是从经济学出发回归哲学,进而敞开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正如巴加图利亚所指出的那样,《手稿》,“按其‘内在主旨’来看,是经济学著作,而按其‘现实存在’来看倒不如说是哲学和社会学的著作。简言之,作为经济学著作的意义远不如它的哲学意义大……许多最重要的哲学原理在这部著作中似乎只是在基本的叙述过程中顺便加以说明和发挥的。”
从文本的现实内容来看,马克思在《手稿》中有关分工的论述散见于三个笔记的一些章节和一个题为“分工”的片段之中。分工,原本是国民经济学的基本范畴,马克思却通过对国民经济学分工理论的哲学分析和批判,赋予分工以经济学哲学内涵,开启了从分工的视角透视人的生存方式及其命运的研究路向。在笔记本I中,马克思开宗明义地用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来破题,从而深刻地揭示了国民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和工资规律的内在矛盾,也深深地洞察到工人的真实处境。马克思指出:“在工人对资本家处于从属关系的情况下,吃亏的首先是工人”,“工资的提高在工人身上激起资本家那样的发财欲望,但是,工人只有牺牲自己的精神和肉体才能满足这种欲望。工资的提高以资本的积累为前提并且导致资本的积累,从而使劳动产品越来越作为异己的东西与工人相对立。同样,分工使工人越来越片面化和越来越有依赖性”。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即使在对工人最有利的社会状态中,工人依然逃脱不了“劳动过度和早死,沦为机器,沦为资本的奴隶”的悲惨命运。此外,马克思还“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从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出发进一步剖析其理论要求与实践要求之间的脱节与反差。在此列举一例,根据国民经济学家的理论表述,“劳动的全部产品,本来属于工人”,但实际情况是,“工人得到的是产品中最小的、没有就不行的部分,也就是说,只得到他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工人生存所必要的那一部分,只得到不是为了繁衍人类而是为繁衍工人这个奴隶阶级所必要的那一部分。”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从国民经济学家的阐述出发却得出了国民经济学家没有也不可能得出、甚至压根儿就不知道的结论:“劳动本身,不仅在目前的条件下,而且就其一般目的仅仅在于增加财富而言,在我看来是有害的、招致灾难的”。也就是说,在分工条件下,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富足都是以工人的赤贫为代价的。在此,如果说国民经济学仅仅看到了分工的积极作用的话,那么,马克思已经清醒地意识到了分工的消极影响。
在《手稿》中,分工的消极影响的集中表现和理论表达就是异化。马克思首先把注意力聚焦于“物的增值和人的贬值成正比”这一社会现实问题上,即工业社会不断增长的财富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极度贫困。可见,从马克思的哲学框架形成之始,现实性和实践性就已经开始萌生,虽是萌芽却具有奠基性。而之后相隔仅一年的《提纲》更是鲜明而简洁地表明了“新唯物主义”的实践品格。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手稿》所进行的经济学哲学研究,为此前的哲学框架赋予了实践的新点,为此后实践哲学的发展与完善开了先河。”实际上,随着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只有经济学研究才能使得异化脱离纯粹思辨哲学的外观,回归现实经济生活的怀抱。因此,在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性研究的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了异化劳动的概念,从而首次赋予了异化以社会经济的现实内容。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表现和人的“自觉自由的活动”,在国民经济学中却仅仅以“手段性”的“谋生活动”的形式出现,而且,这种片面的、抽象的劳动必然导致工人的非人化存在状态:工人充其量只是劳动的动物,仅仅是有着必要的肉体需要的牲畜,完全像一匹马一样,只得到维持其劳动所必需的东西,而从根本上丧失了人的特性和人所应有的身份与尊严。由此引发了马克思对人的哲学的思维建构。人,处于一切经济活动中的现实的具体的人,是马克思哲学研究的核心。在《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人的现实活动和现实存在只是“在思维中、在哲学中才表露、显示出来”,因此,“我的真正的宗教存在是我的宗教哲学的存在,我的真正的政治存在是我的法哲学的存在,我的真正的自然存在是自然哲学的存在,我的真正的艺术存在是艺术哲学的存在,我的真正的人的存在是我的哲学的存在。”事实上,通过从哲学上理解并建构处身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中的人,马克思实现了经济学与哲学的“联姻”,并将人的研究置于“顽强的经济事实”之上,进而解答了“人之谜”。但需要进一步追问和思考的问题是:“人怎么使他的劳动外化、异化?这种异化又怎么以人的发展的本质为根据?”虽然马克思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是他却给了一定的提示,他说:“我们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外化劳动对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就已经为解决这一任务得到了许多东西。因为人们谈到私有财产时,认为他们谈的是人之外的东西。而人们谈到劳动时,则认为是直接谈到人本身。问题的这种新的提法本身就已包含问题的解决。”可见,如果能够跳出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因果“循环论证”的框架,直接从人的历史发展和人的本质力量出发审视异化劳动,也许就能为问题的合理解决找到一条现实的出路。这时候,分工被发现了。马克思指出:“考察分工和交换是很有意思的”,因为分工和交换都是人的活动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外显,而且都是作为类的活动的人的活动和作为类的本质力量的人的本质力量的显然外化了的表现。因此,如果从分工和交换这一政治经济的前提出发,就会更加鲜明地洞察人的存在及其历史本质。问题是我们在这里为什么只强调分工发现的重要意义,而弱化或者掩盖了交换的意义呢,这就涉及经济思想史上一个重要问题,即分工与交换的关系问题。对此,我国经济学界存在两种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不是交换引起分工,而是分工引起交换。要先存在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才会出现商品交换。”这种观点看似沿用了马克思的基本看法,但其缺陷就在于将分工与交换割裂开来,分工是“因”,交换是“果”,而没有看到在分工前提下二者可能发生相互影响,因而在追问分工的时候难免陷入马克思所批判的“循环论证”的窠臼。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分工与交换,犹如闪电和雷鸣,它们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它们的产生是直接以比较利益的存在为前提的。”这种观点将分工与交换并置,认为二者乃是“同根同源”,根据马克思的分析,这并不符合历史发展的事实。
因此,为了进一步阐明分工与交换的关系问题,我们有必要就斯密与马克思的分歧作以简析。如前所述,在经济学说史上,斯密第一次对分工和交换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在说明分工的起源时,斯密将其归因于人类的交换倾向。而在分工与交换的关系问题上,斯密所存在的问题就是“循环论证”:“斯密为了说明分工就假定有了交换,而为了要有东西可交换又假定有了分工。”马克思认为这种循环论证是十分可笑的,因为它并没有解决问题,而只是使问题回到原处罢了。相反,马克思肯定了施托尔希的论述:“分工……至少在交换之初,与其说是交换的结果,倒不如说是交换的原因。”实际上,在分工与交换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明确表示:“如果没有分工,不论这种分工是自然发生的或者本身已经是历史的成果,也就没有交换”。他还进一步指出:“认为私人交换以分工为前提固然是对的,但是认为分工以私人交换为前提就错了。”当然,马克思也曾断言“交换和分工互相发生影响”,但这仅仅是在肯定分工的前提之下的一种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罢了。实际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实践证明马克思是对的:不是交换引起了分工,而恰恰是分工的产生和发展逐渐引起了产品的交换。马克思说,尽管“社会分工是由原来不同而又互不依赖的生产领域之间的交换产生的。”但是,交换,“归根到底,始终是来源于社会内部的分工。”可见,分工是交换的前提,分工决定交换,而不是相反。马克思说:“斯密把交换看作分工的基础,但是相反,交换是(但不一定是)分工的结果。”即存在分工却不一定存在交换,二者之间并非纯粹的“因果关系”。譬如,“有一些十分发展的、但在历史上还不成熟的社会形式,其中有最高级的经济形式,如协作、发达的分工等等,却不存在任何货币,秘鲁就是一个例子。”在另一处马克思也提到,“在秘鲁人中曾有过非常发达的分工,但是并没有私人交换,产品并没有作为商品交换。”他还进一步举例说明,尽管“在秘鲁也有分工;在自给自足的小小的印度公社中也有分工。但这是这样一种分工,它的前提不仅不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相反是在或大或小程度上直接的共同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在《手稿》中,马克思并没有一味地停留在分工与交换孰先孰后的关系探讨上,而是将其与私有制、私有财产等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在马克思看来,研究分工问题,就必须考察“分工的私有制基础”,阐明“私有财产对于分工的意义”。而且,只有把劳动理解为私有财产的本质,才能同时弄清楚国民经济学的运动本身的真正规定性。因此,在笔记本III中,马克思也提到,“分工和交换是私有财产的形式,这一情况恰恰包含着双重证明:一方面人的生命为了本身的实现曾经需要私有财产;另一方面人的生命现在需要消灭私有财产。”但是,对于“分工和交换是私有财产的形式”这一包含“双重证明”的命题来说,国民经济学家们仅仅看到了有利于私有财产的一面,即“人的生命为了本身的实现曾经需要私有财产”的一面,因而始终未能跃出“资产阶级”的狭隘视野;与此相反,马克思则站在扬弃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看到了“人的生命现在需要消灭私有财产”的另一方面。实际上,从“消灭私有财产”这一论断中,我们似乎已经看到马克思随后即将提出的“消灭分工”这一主张的最初萌芽和影子。
毋庸置疑,在马克思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在唯物史观的制订中,“分工的发现”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个事件。巴加图利亚颇有见地的评论道:“在《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末尾,马克思注意到劳动分工的问题……马克思仿佛预感到进一步探求社会的和历史的规律在这一方面具有特殊的好处,他指出‘考察分工和交换是很有意思的’。再过一年半,分工的理论就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制定出来。也许——这是应当进一步研究的——正是经过对分工的分析,在制定唯物主义历史观方面就迈出了下面的、同时也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这一步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实现的。”
二、分工的形成:《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分工”
如果说《手稿》仅仅意味着“分工的发现”话,那么《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就标志着“分工的形成”。巴加图利亚认为:“对劳动分工的分析表明,《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之间的继承性。”在《手稿》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异化劳动学说的提出,而且正是在这一总体框架下追寻异化之根源的时候,分工引起了马克思格外的注意。尽管这一时期马克思关于分工的论述还带有异化史观的烙印,但正是着眼于并借助于分工,马克思开拓出了一个崭新的理论视界,走出了异化劳动的迷宫,也为新世界观的诞生开辟了一条真正唯物主义的道路。在论及《形态》之前,我们还必须提到马克思的另一本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巴加图利亚曾分析指出,《提纲》与《形态》之间的关系,鲜明地体现在与之相适应的理论发展的两个水平之间的关系:“一个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天才的萌芽,一个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第一次全面制定。”
实际上,《提纲》上承《手稿》、下启《形态》,是一部承上启下的重要著作,曾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在马克思的思想形成中确立了“实践”的基本观点并奠定了“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基石地位。沿着“实践”的理论逻辑,马克思对分工、生产等做了更为细致而深入的研究,进而更早地触及到了唯物史观的根基,第一个“伟大发现”的雏形正在酝酿生成当中。
1845年,在马克思与恩格斯合作完成的《形态》中,他们公开宣布了唯物史观的诞生。诚然,以分工为线索来看,《手稿》与《形态》之间并不存在阿尔都塞所谓的“认识论断裂”,但我们必须看到这样一个鲜明的文本事实:从《手稿》到《形态》,马克思的语言风格、文体等的确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如何看待这一变化?实际上,这种变化绝不是偶然的、表面的,文体变化的背后是马克思思想的深层变革与重大“转向”。历史地看,马克思“把重心从分析工人同自己的劳动的关系转到具体地、历史地和经验地研究社会发展整个阶段上人们的总的活动在客观上必然形成的那种社会形态。这种转变的标志是把‘分工’这一经济学的概念提到第一位,提高到‘劳动异化’这一哲学概念原来所占有的地位。”可见,马克思的研究重心已经从异化转向了分工。如果说异化劳动在《手稿》中具有“总纲”的性质,那么,分工则在《形态》中具有第一位的作用,“一般说来,劳动分工的范畴比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后来的著作中起着更大的作用。”可以说,分工是马克思继异化之后开辟出的一条通往社会历史的新道路。巴里巴尔认为,在《形态》中,马克思通过最大限度地发展并延伸“劳动分工的模式”,从而“找到了(或者提供了)另外一条道路”,这是一条通往历史的唯物主义道路:借助于对分工的分析和研究,马克思揭示了分工与所有制的对应关系,阐明了“真正的分工”,确立了“生产的本体论”,而且明确表达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最初形式。关于分工与所有制问题。根据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如下经典判断:即“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国内外诸多学者都注意到并十分强调了分工与所有制或社会形态之间的对应关系。巴里巴尔指出,“当时,马克思利用那时已相当渊博的学识来证明劳动分工的矛盾对应着所有制形式(从集体所有制或者法定的所有制,到人人可以正式享有的私有制)的演变。”巴加图利亚认为,在《形态》中,“资产阶级私有制发展的前史和主要阶段被看成是劳动分工发展的直接结果”。而且,在从分工出发来论述资产阶级社会所有制的过程中,马克思在自己的文本中大量地、集中地、实证地引述了政治经济学的观点。张一兵指出,与《手稿》不同,在《形态》中,“政治经济学不再是批判的对象,而成了面对历史现实的根据。”可以说,从政治经济学研究出发,以劳动分工为线索谈起,就向现实历史或历史现实迈进了一大步。根据巴里巴尔的分析,“《德意志意识形态》不仅杂乱无章,而且充满假象。它打乱了文章的正常顺序,将论战部分降级为次要部分,主张从以劳动的分工史为线索的基因进化谈起。”
马克思由此开启了剥离“历史之谜”的历史性过程,他在纷繁复杂、令人眼花缭乱的历史事件中找到了历史的现实基础和根据,特别是“以分工和所有制这两个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表现形式的概念之间的关系为线索,厘清了从古代到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历史发展过程”。
马克思与恩格斯在考察原初的历史活动的四个因素或者历史关系的四个方面即物质资料的生产、物质资料的再生产、人自身的生产与社会关系的生产之后,他们才发现:人还具有“意识”。马克思分析指出,分工与“意识的发现”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一方面,作为历史发展的“第五个因素”的“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是分工的历史产物;另一方面,正是随着意识本身的不断发展,即从带有动物性质的纯粹的“畜群意识”“绵羊意识”到真正的人类意识的觉醒,分工与此同时也发展起来了,从最初的两性分工、自发地或自然地形成的分工一直发展到“真正的分工”。事实上,意识、精神、理论等相对独立性的问题,只有从这种分工的观点来看是最容易理解的。如果撇开其他方面先不谈,单就意识来说,意识的独立性的获得与“真正的分工”的出现是相伴而生的,因为“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固然,随着“真正的分工”的出现和发展,使得意识的“纯粹性”成为可能,也使一部分人专门从事为理论而理论、为哲学而哲学、为道德而道德的“精神劳动”成为可能,进而创造出了灿烂辉煌的人类精神文明。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纯粹的意识”本身是历史的产物,“纯粹性”只是笼罩在意识之上的假象。正如语言的产生一样,意识“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换句话说,“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
因此,“如果这种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和现存的关系发生矛盾,那么,这仅仅是因为现存的社会关系和现存的生产力发生了矛盾。”而它们之间之所以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就是“因为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正是沿着劳动分工这条道路前行,马克思走向历史的深处,他越来越深刻地领悟并揭示了分工所引发的一系列深层的社会矛盾,诸如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野、消费与生产的脱节等的冲突与矛盾。
《形态》进一步阐明了关于生活与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随着人们对其得以产生的现实生活过程本身的经验性描述和实证性研究,关于意识的空话便不攻自破、自然而然地失去其独立性的外观,代之而起的是“真正的知识”。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宣告:“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
此外,只要描绘出人们的实践活动这个能动的、现实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因此,马克思得出结论说:“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前一种观察方法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与之相反,第二种观察方法则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是他们的意识,这符合实际生活过程的方法,也是对历史的唯一唯物主义的考察方法。巴里巴尔据此指出,马克思正确地阐明了“建立在‘生产’之上的历史观和我们头脑中的意识元素的‘主导’作用的分析之间的关系。”如果说“劳动”是《手稿》中的核心概念,那么,“实践”与“生产”就分别构成了《提纲》与《形态》的核心概念。而马克思对劳动、实践、生产概念的重视,使他较早地触及到了分工。正如巴加图利亚所说:“马克思注意到劳动分工的问题,这是意识到劳动、生产的核心的决定性的作用的一个结果。”在此基础上,巴里巴尔进一步指出:如果说《提纲》宣布了“实践的本体论”,那么,《形态》就展现了一个“生产的本体论”,马克思借此阐明了建立在“生产”之上的历史观,从而敞开了被以往的一切历史观完全忽视了的历史的现实基础,这种历史观要告诉世人“是生产创造了人类的存在……更准确地说,这是他们自己的生存手段的生产,既是个人活动又是集体(超个人主义)活动,生产在改变人的同时也不可逆转地改变了自然,造就了‘历史’。”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形态》中,通过对分工这一“中介”的研究,马克思已经从内容上初步表达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际上,马克思这时还没有明确提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命题”,因为在《形态》中“生产关系”这一概念的形式还没有出现,它的“形式落后于内容”。这一时期,先于形式本身的内容已经凝结在了如下一些术语之中,如“交往关系”“生产和交往关系”“所有制关系”等等。因而,马克思当时仅仅是从两个方面即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生产力和所有制形式之间的关系来考察的。但是如果从后追溯的话,关于第一个方面,如果从人的活动(包括生产和交往两个方面)来考察的话,“‘生产力决定交往形式’的原理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是一致的”;关于第二个方面,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所指出的,所有制关系(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而已。因此,可以肯定,在《形态》中已经初步表达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思想,而关于这一思想的明确规定是在后来的《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中实现的。实际上,马克思在这两部著作中对分工的论述,就是对《形态》中初步形成的分工理论的直接引申和补充。巴加图利亚认为,这三部著作间的真正的关系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最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弄清了的问题,后来主要在《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中公诸于世。”
三、分工的丰富:《哲学的贫困》中的“分工”
如果说《形态》对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批判中包含着马克思原有哲学立场的自我批判的话,那么,《哲学的贫困》对蒲鲁东的经济学批判却不再是马克思原有经济学立场的自我批判了,而主要是对自己的哲学与经济学观点的正面阐述,是针对具体的资产阶级形态开始从经济上论证并阐发历史唯物主义的尝试。正如恩格斯所说,《哲学的贫困》是在马克思“已经彻底明确了自己的新的历史观和经济观的基本点”的时候写成的,因此,马克思的一位传记作家奥托·吕尔指出,与以前的著作相比,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对蒲鲁东的批判,特别是对蒲鲁东在分工问题上反映出来的形而上学的历史观的批判表现得是“如此旁若无人和俨然自信”。
《哲学的贫困》是为了批判蒲鲁东的《贫困的哲学》而完成的一部论战性著作,其中,马克思以“分工”范畴为突破口,敞开了内在于经济过程的现实批判思路,发现了人类历史过程的辩证本性,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其分工理论。在《形态》中,马克思考察了历史的现实前提和条件,进而阐明了唯物史观,问题是:如何才能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基础上生发出内在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现实批判呢?马克思的这一困惑只是在批判以蒲鲁东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时候才获得解决。
1846 年的《致安年柯夫的信》和 1847 年的《哲学的贫困》,都是以批判蒲鲁东的形而上学的历史观与唯心主义经济学方法论为旨归的。就分工问题而言,在这两部著作中,马克思集中火力对蒲鲁东将分工简单化、抽象化、永恒化的错误观点展开讨伐和批判。
在马克思看来,作为生产的基本形式和劳动的社会性存在方式,分工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是形成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与之相反,“在蒲鲁东先生看来,分工是一种永恒的规律,是一种单纯而抽象的范畴。所以,抽象、观念、文字等就足以使他说明各个不同历史时代的分工。种姓、行会、工场手工业、大工业必须用一个分字来解释。如果你们首先将“分”字的含义好好加以研究,将来你们就不必再研究每个时代中赋予分工以某种特定性质的诸多影响了。”
在此,蒲鲁东先生的思想“软肋”被曝光了,方法论上的唯心主义一览无余,天真的他以为用一个抽象的“分”字就足以演绎出甚至代替一切历史时代的实际发展进程。正是针对将分工概念化、抽象化、永恒化的错误论断,马克思尖锐地批评指出:“把事物归结为蒲鲁东先生的范畴,那末未免把它们看得太简单了。历史的进程并并非是那样绝对的。德国为了建立城乡分离这第一次大分工,整整用了三个世纪。城乡关系的面貌一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即使只拿分工的这一方面来说,这里是古代的共和国,或是基督教的封建制度;那里则是古老的英国和它的贵族,或是现代的英国和它的棉纱大王。14世纪和15世纪,殖民地尚未出现,对欧洲说来美洲还不存在,同亚洲的交往只有通过君士坦丁堡一个地方,贸易活动以地中海为中心,那时候分工的形式和表现,与17世纪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荷兰人、英国人和法国人已在世界各处拥有殖民地时的分工完全不同。市场的大小和它的面貌所赋予各个不同时代的分工的面貌和性质,单从一个‘分’字,从观念、范畴中是很难推论出来的。”马克思毫不客气地指出,蒲鲁东的这种做法简直就是“对历史的侮辱”。蒲鲁东先生自认为“分工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只要在“分”字上下功夫,而根本没有必要再去深究每个时代赋予分工的特定性质。马克思就此反问道:“难道等级制度不是某种分工吗?难道行会制度不是另一种分工吗?难道在英国开始于17世纪中叶而结束于18世纪末叶的工场手工业时期的分工不是又和现代大工业中的分工截然不同吗?”蒲鲁东仅仅盯住分工这个字眼不放,却对一些显而易见的历史事实视而不见,这简直是莫大的讽刺。而且,当蒲鲁东先生谈及分工时,“竟没有感到必须谈世界市场。”马克思十分无奈地感叹道:“真行!难道14世纪和15世纪的分工,即在没有殖民地、美洲对欧洲说来还不存在以及同东亚来往只有通过君士坦丁堡的那个时代的分工,不是一定同已经存在有充分发展的殖民地的17世纪时的分工有根本的不同吗?”可见,对于蒲鲁东来说,不同历史时代的分工所具有的不同的社会历史规定性及其差异性,都是不存在的。马克思无比失望地指出:“蒲鲁东先生竟如此不懂得分工问题”,他不懂得分工的起源,更不清楚分工的历史发展,于是就将分工视为永恒不变的范畴了。
马克思进一步分析指出:“经济学家们都把分工、信用、货币等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说成是固定不变的、永恒的范畴。”同时,由于他们“把这些经济范畴看作永恒的规律,而不是看作历史性的规律——只是适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的规律。所以,蒲鲁东先生不把政治经济学范畴看作实在的、暂时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抽象,而神秘地颠倒黑白,把实在的关系只看作这些抽象的体现。这些抽象本身竟是从世界开始存在时起就存在于天父心怀中的公式。”可见,蒲鲁东先生把作为历史的经济关系的抽象的经济范畴看成“既无起源、又无发展的永恒的公式”。因此,蒲鲁东先生“甚至没有提到例如在德国于9到12世纪发生的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这样,在蒲鲁东先生看来,这种分离必然成为永恒的规律,因为他既不知道这种分离的来源,也不知道这种分离的发展。”分工不再被看作是暂时的、历史性的范畴了,而被抽象为永恒的、超历史的存在。马克思尖刻地指出:“在这里,这位善良的蒲鲁东先生的确陷入了严重的智力上的痉挛。”
为了进一步破除蒲鲁东将分工永恒化的神话,马克思“提醒蒲鲁东先生注意一个简单的事实。把劳动分为不同的部分,让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从事他最合心意的专业,——蒲鲁东先生认为这种现象始于世界之初,其实,它仅仅是在竞争居于统治地位的现代工业中才存在。”也就是说,分工并不是永恒存在的,每个人能够从事“最合心意的专业”,这是现代的现象,是特定历史阶段和特定社会关系的产物。由于蒲鲁东在历史观上的形而上学性,他不仅将分工永恒化,而且也对资产阶级所有制充满形而上学的幻想。马克思认为:“蒲鲁东先生把所有制规定为独立的关系,就不只是犯了方法上的错误:他清楚地表明自己没有理解把资产阶级生产所具有的各种形式结合起来的纽带,他不懂得一定时代中生产所具有的各种形式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蒲鲁东先生看不到现代种种社会体制是历史的产物,既不懂得它们的起源,也不懂得它们的发展,所以他只能对它们作教条式的批判。”
因此,马克思主张必须回到现实世界中去,只有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去理解分工、所有制,才能彻底粉碎将这些范畴束之高阁、悬于高空的一切虚妄与幻想,厘清其起源与发展的真正脉络。马克思指出:“在现实世界中,情形恰恰相反:蒲鲁东先生的分工和所有其他范畴都是社会关系,这些关系的总和构成现在称之为所有制的东西;在这些关系之外,资产阶级所有制不过是形而上学的或法学的幻想。另一时代的所有制,封建所有制,是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发展起来的。”蒲鲁东先生没有看到,“经济范畴只是这些现实关系的抽象,它们仅仅在这些关系存在的时候才是真实的。”可见,分工只是一定时代的社会生产关系的表现,是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而不断改变其内容的历史性范畴。
至此,蒲鲁东和其他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之所以得出分工永恒存在这一结论的答案就十分清楚了。马克思明确指出,原因就在于:他们“不是将经济范畴看做是历史的、与物质生产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而是荒谬地把它看做历来存在的、永恒的概念”;他们没有认识到,“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的形式。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如此来看,蒲鲁东在他的整本书即《贫困的哲学》中的论述是多么荒唐与可笑,因为在他看来,“仿佛这个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一直会存在到世界末日似的。”事实上,正如马克思所说:“蒲鲁东先生很清楚地了解,人们生产呢子、麻布、丝绸——了解这么点东西确是一个大功劳!可是,蒲鲁东先生不了解,人们还适应自己的生产力而生产出他们在其中生产呢子和麻布的社会关系。蒲鲁东先生更不了解,适应自己的物质生产水平而生产出社会关系的人,也生产出各种观念、范畴,即恰恰是这些社会关系的抽象的、观念的表现。所以,范畴也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性的和暂时的产物。一句话,“生产力的增长、社会关系的破坏、观念的形成都是不断运动的、只有运动的抽象即‘不死的死’才是停滞不动的。”
在批判蒲鲁东的过程中,马克思已经十分明确地表达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马克思分析指出:“蒲鲁东先生主要是由于缺乏历史知识而没有看到: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进一步而言,“生产方式、生产力在其中发展的那些关系并不是永恒的规律,而是同人们及其生产力发展的一定水平相适应的东西,人们生产力的一切变化必然引起他们的生产关系的变化”。随着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会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特别是生产工具的变革,人们也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
实际上,从蒲鲁东对分工的概念化、抽象化、永恒化诠释中,我们可以进一步引申出:与其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方法论直接相通的就是其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历史观。马克思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率(需要注意的,在1885年的德文版中马克思将“物质生产率”改为“生产方式”)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然而,与此相反,蒲鲁东先生则认为:“抽象、范畴是原始的原因。根据他的意见,创造历史的,正是抽象、范畴,而不是人。”很显然,在蒲鲁东那里,历史的真正的出发点被颠倒了,但是问题似乎没有这么简单,因此,马克思进一步追问道:“蒲鲁东先生给了我们什么呢?是现实的历史,即蒲鲁东先生所认为的范畴在时间次序中出现的那种顺序吗?不是。是在观念本身中进行的历史吗?更不是。这就是说,他既没有给我们范畴的世俗历史,也没有给我们范畴的神圣历史!那么,到底他给了我们什么历史呢?是他本身矛盾的历史。”可见,蒲鲁东呈现给我们的是连他自己也不清楚的历史,他企图重新建构一种抽象的哲学逻辑体系并以此来投射现实,这注定是与现实的平凡的历史相“矛盾”的。而且,由于蒲鲁东先生割裂了范畴、观念和实际的生活过程的联系,这使得他深陷观念与生活、灵魂与肉体的“二元论”对抗之中,不能自拔,马克思指出,“这个对抗不过是表明蒲鲁东先生不能了解他所神化了的各种范畴的世俗的起源和平凡的历史罢了。”
综上,基于马克思的经典文本《手稿》、《形态》和《哲学的贫困》,我们梳理并再现了马克思分工思想的萌生、形成与丰富这一真实的历史发展轨迹。当然,在后来的《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通过对资产阶级社会这一典型个案的深入剖析,进一步深化并完善了其分工思想,这构成了马克思分工思想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限于篇幅并鉴于这一部分内容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将另文专述,以飨读者。
文章来源
王虎学,《马克思分工思想的历史发展轨迹:基于马克思经典文本的考察》,http://myy.cass.cn/mkszyfzs/201609/t20160905_3189235.shtml